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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迈向现代化信托法的一步

已更新:2022年7月13日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于 1961 年制定了 BVI 受托人法案(“受托人法案”),确立了信托概念。信托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安排,一个人将资产转让给另一个人,该名被委托的人对信托资产拥有合法所有权,不是为了他们的利益,而是为了第三方的利益,通常包括委托人或特定目的。从委托人到受托人的所有指令都包含在称为信托工具的文件中。信托文书是委托人拥有各方权力的私人文件,表明信托管理和处置的所有意愿。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信托系统

英国信托法对英属维尔京群岛产生了天上的影响,但已经超越了允许 100 年的永久期限,最显着的是创建了众所周知的“VISTA TRUST”。英属维尔京群岛有关信托的现行立法最近由 2013 年和 2015 年的受托人(修订)法案更新,并由2003 年维尔京群岛特别信托法案(“VISTA 立法”)补充(最近由维尔京群岛特别法案更新) 2013 年信托(修订)法案)。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所有信托均免于根据《注册和记录法》进行注册,所有受托人均免于高度保密的报告和备案要求。鉴于上述情况,信托仍然是有关各方之间的私人协议。信托受根据 1990 年《银行和信托公司法》持有许可证的公司保护。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信托形式

英属维尔京群岛创建了大量信托,以根据情况和授予的权力支持各方使用。


2021 年信托修正案的颁布

2021 年信托修正案(修正案)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宣布,推动信托法发生重大变化。该修正案修改了管理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的立法规定,包括努力使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产品现代化和加强。修正案带来了下文讨论的主要重大变化。

  1. 根据修正案第 58 条和第 59 条,法院可以批准对无法提供批准的各类人(前未成年人、未出生的孩子和未确定的人)的安排。法院只有在不损害其同意的人的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批准变更。它不能为成年受益人提供批准。目前的修改允许法院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更改成年受益人的利益。作为从业者,这对个人建立信任的本质造成了不利影响。信托是当事人之间的私人文件,法院允许他们随意修改信托,从而消除了信托的隐私。其他从业者提到的另一个优势是在成年受益人无法提供同意时缩小差距——例如信托中的多个受益人和少数利益受益人。

  2. 修正案中的第 59A 条引入了一个法定框架,用于以受托人或任何其他权力持有人(公司的前 BVI 董事、信托受益人)考虑不充分为由搁置信托权力的行使。新条款允许考虑 1) 在行使权力时,权力持有人是否没有考虑与行使权力有关的一项或多项事实或法律,或两者兼而有之,或者是否考虑了一项或多项此类考虑。此外,还必须考虑 2) 权力持有人未能行使受托权力,其效果将被视为从未发生过。根据新的修正案,今天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有权搁置信托权力的行使,其效果将被视为从未发生过。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也可以作出其认为合适的相应命令。

  3. 《受托人法》第 83A 条保护受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管辖的信托,该信托受到攻击,因为外国法律涉及与其个人关系下的信托资产利益相关的一方。另一方面,该修正案将“与委托人的个人关系”的提述扩大到包括与任何受益人和个人关系的个人关系,包括继子女或通过人工受精或代孕出生的子女。第 83A 条扩展了保护适用于 BVI 信托不受外国法律影响的要素,因此出现的所有问题都完全由 BVI 法律确定。


总之,信托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根据普通法采用的私人结构。最近的改革是朝着使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信托立法现代化迈出的积极一步,这将确保英属维尔京群岛保持具有吸引力的管辖权,以继续开展业务并构建个人财富。


如果您对 BVI 信托或任何其他主题有任何疑问,请随时通过 Contact@viss.com.hk 联系我们或直接联系您的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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