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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经济实质

开曼群岛政府于2018年底之前引入了2018年国际税收合作(经济实质)法(经修订)(ES法),这是开曼群岛对欧盟的承诺的一部分-减轻了欧盟的担忧关于所谓的“缺乏经济实质”。


法律范围内有哪些实体?


这项法律适用于进行一项或多项相关的核心创收活动的实体,除非它是开曼群岛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居民(欧盟非合作司法管辖区清单中包括的司法管辖区除外)。 在开曼群岛境外纳税的居民公司,应纳税的公司以及不进行相关活动的公司不在法律范围之内,因此将不需要任何实质内容。


什么是核心创收活动?

相關的核心創收活動如下:


银行业

保险

运输

基金管理

融资租赁

总公司

配送和服务中心

控股公司

知识产权


除非相关实体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已存在,否则从其开始进行相关活动之日起应对其进行经济物质测试。在这种情况下,该实体必须在2019年7月1日之前遵守法律。


经济实质测试需要什么?


经济实质测试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的实体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开展与该活动有关的开曼群岛核心创收活动(“开曼群岛CIGA”);

  • 在岛上针对有关活动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指导和管理;和

  • 考虑到在群岛进行的有关活动所产生的有关收入水平


-在这些岛屿上有足够的业务支出;

-在群岛上有足够的身体;和

-在岛上有足够数量的全职员工或合格人员


每年必须提供什么信息?


从2020年起,实体必须每年通知管理局:


  • 他们是否正在进行相关活动,

  • 如果有关实体从事一项有关活动,则有关实体有关该有关活动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总收入是否要在群岛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缴税;如果是,应提供适当的证据支持管理局可能要求的该税收居所,并且

  • 会计年度结束的日期。


违规的处罚是什么?

如果管理局确定有关实体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未达到经济实质测试,则管理局将向该实体发出通知,说明原因,详细说明是否适用罚款,并告知为满足经济体需要采取的任何行动实质性测试,以及公司的上诉权。


未能通过经济实质测试的相关实体将受到10,000美元的罚款,如果在首次发出失败通知后未满足下一个财政年度的罚款,则将受到100,000美元的罚款。


请注意,作为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拥有者或管理人员,您必须确保您了解新法律及其影响,以便为您的实体做出最佳决策。我们可以帮助您对实体进行分类,以确认其是否在法律范围之内,我们还可以为您提供必要的措词,以表明您或您的管理团队已做出明智的决定。


此外,我们可以评估贵公司目前的合规义务,并协助制定可能的未来策略。


请通过contact@viss.com.hk与我们联系以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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