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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基金会


我们注意到最近人们对塞舌尔基金会某些方面的兴趣激增,这代表了根据 2011 年修订的 2009 年塞舌尔基金会法对创始人和受益人的额外好处、灵活性和保护。


塞舌尔基金会可以为各种目的而组织,例如私人利益基金会、用于慈善目的的慈善基金会或用于特定目的的目的基金会。基金会由一位创始人(或多位创始)、一位受益人(或多位受益人)和基金会理事会组成。如果需要,它也可能有一个保护人。创始人、受益人、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保护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基金会理事会负责其管理。

基金会章程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监管的塞舌尔国际商业管理局,以组成塞舌尔基金会。所述文件不必包括创始人或理事的姓名。创始人、联合创始人、理事和受益人的个人或法人实体的姓名不必向注册处披露。


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都可以是创始人,他们可能有一个或多个联合创始人。创始人可以任命或罢免受益人,决定是否进行任何投资,甚至解散基金会。创始人也可以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另一方。创始人也可能是受益人,但不是唯一的受益人。例如,基金会的保护人可以在章程或基金会章程中指定。保护人可以是创始人、理事或受益人。但是,单独一名理事或一名受益人不能成为保护人。


塞舌尔基金会的另一个吸引人的项目是,如果提供英文翻译,章程可以用英语、法语或其他语言编写。


基金会的会计记录可保存在其于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所有转移给基金会的资产在转移给受益人之前都成为基金会的财产。 在此类转让发生之前,基金会资产的合法所有者是基金会。

塞舌尔基金会的另一个吸引力在于,它的资产可能是离岸法人实体的股份,但它不必为此类法人实体的股息或利润申报和纳税。


其他优势

  • 不征税

  • 灵活的操作结构

  • 向塞舌尔当局支付 200 美元的年费

  • 完全由外国拥有和控制资产

  • 充分保护所有资产

  • 资产收益不征税

常见用途

塞舌尔基金会有很多用途,其中一些是:

  • 遗产规划

  • 持有资产(银行账户、经纪、共同基金、特别许可证)

  • 不动产所有权

  • 在其他公司、基金会或信托中拥有自己的权益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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