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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 国际商业公司 (IBC) 和基金会法修正案

《塞舌尔国际商业公司法》和《塞舌尔基金会法》最近修正案的最相关事项包括:


一、国际商业公司法修正案

第 175 条 – 会计记录的位置和保存

公司可以将其会计记录保存在其注册办事处或董事认为合适的其他任何地方。但是,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这些公司将被要求在塞舌尔保留其会计记录


为此,实体分类如下:

1. 控股公司:自身没有贸易或业务经营,但持有其他公司或资产的权益。

2. 大型企业: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SCR。

3. 非大型企业:年营业额少于5000万SCR。


控股公司而非大型企业应在其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每半年保存一次会计记录。

大型企业、大型控股企业和非大型又非控股企业应在其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每半年保存一次会计记录,另应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六 (6) 个月内准备一份年度财务摘要,并将其也保存在其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所有公司必须在 2022 年 2 月 6 日之前遵守这一新要求。

必须在 2022 年 2 月 6 日之前在塞舌尔保存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过去七 (7) 年与交易或运营相关的所有会计记录

所有被注销(除名)或解散的公司必须确保其会计记录在其被注销或解散当年的一月或七月之前在其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可用。


第 275 条 - 解散从登记册上除名的公司

因不遵守该法案和/或未更新而被除名并持续被除名一 (1) 年的公司将被视为解散。

必须在解散后一年内向注册处提交申请以恢复登记。

该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第 276 条 - 处长将公司恢复在登记册中

除违反第 272(1) (a) (ii) 和 (iii) 节的情况外,注册处可以恢复因不遵守该法案而被除名的公司。


新法对恢复也有同样的规定,但增加了以下规定:

如果公司不遵守以下义务,注册处将不会恢复公司的登记:

o 新法案下关于会计记录和成员和董事登记册的规定。

o 2020 年《实益拥有权法案》中关于实益拥有人登记册的规定。

只能在以下情况下申请恢复被除名或解散的公司:

o 在被除名公告在公报上发表之日起一 (1) 年内。

o 根据正式解散程序,自解散之日起五 (5) 年内。

现有的注销公司将被视为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解散,除非它们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恢复。

该法律将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


第 169A 条 – 记录的保存

塞舌尔的注册代理必须保留有关所有已解散、除名或终止的公司的以下信息至少七 (7) 年:

自公司最后一次注销(除名)或解散之日起的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和费用名册。

自这些记录相关的交易或运营完成之日起的会计记录。



二、基金会法案修正案


第 30A 条 – 注册代理人

注册代理人必须保留任何被除名或解散的基金会或在塞舌尔境外继续存在的任何基金会的记录。此外,注册代理人将被要求保留以下资料至少七 (7) 年:

所需的基金会登记册。

注册代理人保存的基金会会计记录。


第 75 节 - 账簿和记录

现在将要求基金会在塞舌尔保留其会计记录:

必须在基金会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六 (6) 个月内准备年度财务摘要并保存在基金会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

在塞舌尔的注册办事处保存基金会两年一度的会计记录。

合规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2 月 6 日

第 101 条 – 基金会恢复登记册的申请

仅可在以下情况下申请恢复被撤销或解散的基金会:

在基金会撤销之日后的一 (1) 年内

在根据正式解散程序解散之日起五 (5) 年内


第 103 条 - 解散被撤销的基金会

因不遵守该法案而被撤销且未进行更新的基金会如果在一 (1) 年内仍然未恢复登记,则将被视为解散。

该法律将于 2022 年 1 月 1 日生效。


如果您需要有关这些更改的更多信息,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很乐意提供所有必要的帮助。


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V. I. Services & Solutions Limited


* 中文译本仅供参考,文义如与英文原文有歧异,一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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