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虚拟资产活动的新限制
在最近的一份公告中,FSC 通过文件 FSC/2/PN/012 概述了《金融服务委员会法》(2023 年第 8 号法)有关虚拟资产的新规则。
该法案严格禁止未经许可而涉及虚拟资产(包括加密货币、稳定币、非同质化代币(NFT)和某些游戏内货币)的商业行为。它还涵盖虚拟资产的谈判、经纪、交换、转让和管理。
此外,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FSC不会为这些虚拟资产活动颁发任何许可证。在该法案生效(2023 年 4 月 15 日)之前进行此类活动的人员必须通知委员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停止活动。
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根据该法第 81(6) 和 (7) 条受到刑事制裁。因此,如果您参与虚拟资产活动,及时了解这些更新至关重要。
广告限制
FSC 还在公告 FSC/3/PN/013 中阐明了与广告相关的限制。根据该法第 74 条,除根据该法获得许可、授权或批准的人外,任何人不得发布与需要许可、批准、授权或注册的活动有关的任何广告。
此外,获得许可、授权或批准的人不得发布不明确、虚假或误导性的广告。违规行为可能会导致 FSC 实施行政处罚,包括罚款。
提供许可活动的限制
最后,根据公告 FSC/3/PN/014,未经委员会根据该法案颁发的有效许可证,任何人都不得在伯利兹境内提供金融服务提供商、注册代理或管理服务的业务。
无论任何其他法案、法令、法规或法律如何,本规则均适用。违反这些规定即构成犯罪,并可能导致根据该法第 23(2) 条受到处罚。该委员会还可以对任何违反该法案的实体实施刑事制裁。
总之,FSC 最近的更新强调了如果您在伯利兹的金融部门运营或与金融部门打交道,确保遵守所有监管标准的重要性。公众和利益相关者有责任及时了解与虚拟资产活动、广告和许可活动的提供相关的这些限制。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伯利兹公司的信息,请随时通过Contact@viss.com.hk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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