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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舌尔——2020 年实益拥有权法修正案

已更新:2023年3月3日


2022年修正案带来的主要变化涉及以下需要包含在实益拥有人登记册(RBO)中的资讯:

  1. 每个实益拥有人的国民身份证号码 (NIN) 或等效号码(如果有),以及

  2. 每个实益拥有人的税务识别号 (TIN) 或等效号码(如有)

  3. 如果代名人代表实益拥有人持有权益,则 RBO 的附件中应包含以下详细信息:

a. 对于自然人:

它应仅说明代表实益拥有人持有权益的每个代名人​​的姓名、住址、服务地址、出生日期、国籍、国民身份证号码或等效号码(如有)和税务识别号或等效号码(如有),以及代名人所持权益的详情及明细。

b. 对于法人:

它应仅列明代名人的名称、注册地址、公司注册或登记编号、公司注册或登记日期、公司注册或登记的司法管辖区、税务识别号或等效号码(如有)以及代名人持有的权益的详情和明细。


所有公司/基金会必须在 2023 年 12 月以前使用所需的 NIN/TIN、证明文件和附件(如必要)更新其 RBO。


因此,请在下方找到实益拥有人登记册范本和实益拥有人登记册附件(如果有代名股东,则附在 RBO 之后),需要在 2023 年 10 月之前发送给我们以供审查和评论,包括有关实益拥有人的国民身份证号码/税务识别号(或等效文件)的支持文件,以确保在政府截止日期前将正确和准确的信息上传到实益拥有人登记册和实益拥有人数据库。



其他重要修正案涉及发布文件的时限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A. 时限:

  1. 所有公司/基金会应在成立或注册之日起 60 天内将其实益拥有人详细信息上传到实益拥有人数据库;

  2. 每当 RBO(包括附件)有更新时,所有公司/基金会都应在 RBO 更新后的 14 天内将更新后的信息上传到实益拥有人数据库;

  3. 需要在成为实益拥有人后的21天内向公司/基金会提交《实益拥有人声明》;

  4. 实益拥有人发生相关变更的,实益拥有人应当在变更后21日内向公司/基金会发出变更“书面通知”;

  5. 在收到 iii 项下的实益拥有权声明或 iv 项下的书面通知后,公司/基金会应在收到后 14 天内

    1. 向常驻代理人提供实益拥有权声明或书面通知的副本;和

    2. 根据实益拥有权声明或书面通知更新 RBO。

  6. 常驻代理人有 14 天的时间对 RBO 进行任何更改,以将更新的实益拥有人详细信息上传到实益拥有人数据库。


B. 处罚:

  1. 公司/基金会因未保留 RBO 或准确更新的 RBO 而受到的处罚现在不超过 SCR150,000(约 11,111 美元)。

  2. 董事/委员不保留 RBO 或准确更新的 RBO 的处罚现在不超过 SCR150,000(约 11,111 美元)。

  3. 对在成为实益拥有后未签发“实益拥有权声明”的人的处罚,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SCR 150,000(约11,111 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4. 如果公司/基金会在收到实益所有权声明后 14 天内未向注册代理人提供声明,则可处以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 150,000 里亚尔(约11,111 美元)或两者并罚。

  5. 对未向公司/基金会提供有关在 21 天内发生的相关变更的书面通知的,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SCR 150,000的罚款(约. 11,111 美元)或两者并罚。

  6. 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一旦被定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年的监禁或不超过SCR 150,000(约 11,111 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或帮助,请通过Contact@viss.com.hk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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