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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利兹 - 年度义务

作家相片: VISSVISS

您可能还记得,伯利兹最近的变化要求法人实体遵守年度义务,包括:


1. 提交经济实质声明;

2. 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


上述两项程序都必须由相应的注册代理人执行。我们想提醒您上述每项义务的适用截止日期,如下所示:


1. 提交经济实质声明的截止日期:

提交经济实质声明的截止日期

2. 年度纳税申报的截止日期:

所有公司必须在次年的头三个月内报告其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收入。因此,年度纳税申报必须在每年的3月31日之前提交。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其他帮助,请随时通过 Contact@viss.com.hk 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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